4.5 引调水工程


4.5.1 引调水工程线路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:
    1 了解沿线地形地貌特征。
    2 了解沿线地层岩性,第四纪沉积物的分布和成因类型。
    3 了解沿线地质构造特征。
    4 了解沿线的水文地质条件,可溶岩区的喀斯特发育特征。
    5 了解沿线崩塌、滑坡、泥石流、地下采空区、移动沙丘等的分布情况。
    6 了解沿线沟谷、浅埋隧洞及进出口地段的覆盖层厚度,岩体的风化、卸荷发育程度和山坡的稳定性。
    7 了解主要渠系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。
    8 了解沿线矿产、地下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分布。
4.5.2 引调水工程线路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   1 收集和分析引调水工程区域地质、航(卫)片解译资料,编绘综合地质图。
    2 引调水工程线路应进行工程地质测绘,比例尺可选用1:50000~1:10000,测绘范围宜包括各比选线路两侧各1000~3000m,对于深埋长隧洞宜适当扩大。
    3 根据地形和地质条件选用合适的物探方法。物探剖面应结合勘探剖面布置,并应充分利用勘探钻孔进行综合测试。
    4 沿渠道中心线宜布置勘探剖面,勘探点间距宜控制在3000~5000m之间,勘探点深度根据需要确定。沿线的不同地貌单元、地下采空区、跨河建筑物等地段应布置钻孔。
    5 隧洞沿线的勘探点宜布置在进出口及浅埋段。
    6 应测定沿线地下水位,并取水样进行水质简分析。
    7 引调水工程沿线主要岩土层,可进行少量室内试验。根据需要进行原位测试。


条文说明
4.5 引调水工程
4.5.1 引调水工程是指长距离和跨流域的引调水工程,如南水北调工程、引黄入晋工程、引大入秦工程、辽宁东水西调工程、引额济乌工程等。建筑物主要包括渠道、隧洞及渠系建筑物等。规划阶段的勘察任务主要是了解引调水工程基本地质条件,与原规范第3.5.1条相比,增加了对沿线地下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分布情况的勘察。
4.5.2
    1 关于引调水工程线路的勘察方法,首先要收集和分析已有的地质资料,特别是利用航(卫)片资料分析线路的主要地质现象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。
    2 工程地质测绘是规划阶段引调水工程的主要工程地质勘察方法。考虑到规划阶段方案变化较大,测绘范围大一些有利于方案比选。
    4 沿渠道布置勘察点应以坑、井为主,钻孔可在一些关键地质部位布置。
    5 隧洞进出口及浅埋段常常是地质条件薄弱部位,是隧洞勘察的重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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